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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暂住证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2-20 发布:转保卫处通知 来源: 教育学院 点击:

关于办理暂住证有关事项的通知

龙山校区各学院:

因牌楼派出所调整,需办理暂住证的龙山校区员工请到大龙山派出所申请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员工,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暂住证。

2、申请办理暂住证的,需携带以下材料: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员工证原件及复印件;学院出具的在校生证明(加盖学院公章);一寸照片两张。

3、大龙山派出所地处公司龙山校区西侧的宜秀区政府大楼北面,联系电话:5260346

特此通知

保卫处

2014年2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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